一份缺少被告住址的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材料,在過去可能讓當事人白跑一趟。如今在福建泉州,法院可通過內部協查依法補全信息,實現當場立案,讓當事人享受到“免于提交”機制帶來的便利。
從異地訴訟“來回跑”到“只跑一趟”,其間的變化,始于十年前的一次破冰之舉——泉州在全國首創的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從“一域突破”走向全國推廣,深刻重塑司法服務的時空界限,將公平正義送到群眾“家門口”,被最高人民法院譽為一項革命性的創造。
十年間,全省法院累計完成各類跨域事項服務200余萬件次。如今,這項改革正持續提升司法服務的效率與溫度,為司法為民寫下生動注腳。
破壁:從“自掃門前雪”到“全國一盤棋”
改革,源于對現實痛點的回應。
時光回溯至2015年1月12日,永春縣居民劉益(化名)攥著一張3700元的欠條走進縣法院。彼時,這筆拖了16年的欠款讓他陷入兩難:由于欠款方身處安溪縣,不起訴,心有不甘;若起訴,往返兩地的路費、誤工成本可能超過欠款本身。
“不用跑遠,在這里就能辦。”讓他驚喜的是,不到10分鐘,永春法院通過泉州中院新推出的“跨域·連鎖·直通”平臺為他辦妥跨域立案手續,并當場出具安溪縣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經過兩地法院調解,被告在開庭前自覺償還了欠款。

當事人在泉州中院辦理跨域立案事項
短短10分鐘,背后卻是一場回應民需的艱難“破冰”。
安溪法院院長、時任泉州中院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黃小丹表示,在條塊分割的傳統訴訟格局下,各地法院往往是“自掃門前雪”,異地訴訟難、訴訟累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尤其是在民營經濟活躍、人口流動頻繁的泉州,跨區域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傳統模式已無法滿足群眾對便捷司法的迫切需求。

永春法院干警引導當事人辦理跨域立案
如何更好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打破法院間制度壁壘、重構訴訟流程模式的構想應運而生。無經驗可循,泉州中院率先探索,在全國首創推出“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將全市法院連成一張協作網。
“除親歷性程序事項外,當事人可像在‘連鎖店’一樣,就近選擇法院或人民法庭,通過其與管轄法院間的內部協作,享受無差別、標準化的訴訟服務。”黃小丹說,全市法院依托智能輔助系統,實現訴訟材料自動掃描、法律文書同步生成、不同法院之間文書批量電子簽章、電子卷宗跨域流轉,開啟“家門口訴訟”“跨地區服務”的司法便民新模式。

周寧法院工作人員為群眾講解跨域立案流程
然而,這一創舉在推行之初,卻面臨內外部的諸多質疑:是否符合司法程序?會不會違背司法的親歷性要求?為此,泉州中院組織了大量調研論證,并多次邀請專家學者共同探討,跨域訴訟服務的“泉州樣本”逐漸落地見效。
改革從構想照進現實,并在實踐中展現出強大生命力——

2017年4月27日,第一起跨省立案在泉州市豐澤區法院和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法院之間完成
2015年10月,福建高院決定在全省各中院和基層法院全面推廣跨域立案服務。各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窗口,并建立跨域訴訟服務聯絡員制度。全國首例跨地市立案、全國首例跨省立案……一個個“率先”在福建相繼突破,人民法院“一盤棋”的訴訟新格局逐步形成。
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作出重要指示: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這項發軔于福建的改革探索,加速走向全國,最終在2021年實現全國四級法院和案件類型全覆蓋。
賦能:從“跨域立案”到“全鏈服務”
全國推廣并非終點。如何讓“跨域”的便利,從立案的“最初一公里”貫穿至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福建法院的探索從未止步。
近日,一場因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爭議僵持了近一年的離婚糾紛,被訴至三明市明溪縣法院蓋洋法庭。由于雙方當事人身處明溪縣和意大利兩地,承辦法官伊世杰在征得雙方同意后,運用異步庭審平臺開展審理。

明溪法院法官運用異步審理平臺開展在線訴調對接
雙方利用各自的碎片化時間,自主在平臺上完成法庭調查、異步舉證、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等環節,最終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糾紛得以高效化解。
在“八閩新僑鄉”明溪縣,涉僑糾紛多。伊世杰表示,為解決跨境訴訟難題,三明中院于2023年初在全省率先打造跨網全流程異步審理新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實現“跨境、隔空、錯時”無縫對接,有效保障海外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福州、莆田、南平、寧德四地法院共建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四地法院特邀調解員資源共享和調解互認機制
類似的探索在八閩大地多點開花,也為長期困擾法院的難題提供了新解法。
“共享調解”,匯聚跨市域解紛合力——
福州、莆田、南平、寧德四地中院建立閩東北協同發展區特邀調解員資源共享和調解互認機制,81名來自各行各業的優秀調解員由此流動起來:可跨區域接受四地法院委派或委托參與案件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由法院審查并確認效力,高效助力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霞浦法院跨域共享特邀調解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面對面”調解
打通異地執行“最后一公里”,讓生效判決得以兌現——
針對涉臺案件“款項發放難、領取慢”的痛點,2023年,廈門海滄法院在全國率先探索“跨海峽”便利支付機制,通過與金融機構建立綠色通道,利用臺灣地區分行客戶信息庫核實身份,讓臺灣當事人無需赴大陸開戶,即可就近快速領取執行款。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成功辦理全省首例外籍當事人跨境立案
廈門、泉州、漳州等五地中院和廈門海事法院共同簽署了閩西南協同發展區執行聯動框架協議,通過“線索互通、措施聯動、糾紛共解”,著力破解“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等困境。此外,福建法院還建立財產性判項跨域便民繳納機制,支持執行款項跨區域遠程繳納,進一步減輕群眾負擔。
福建高院立案一庭庭長蔡向華介紹,乘著信息化建設的東風,福建法院自2020年來全面升級跨域訴訟服務機制,讓跨域服務范圍從立案向庭審、調解、執行等全流程深化,涵蓋跨域材料收轉、跨域文書送達和領取等86項服務內容,真正做到訴訟服務一站辦、集約辦、同城辦。
拓維:從“法院內循環”到“社會大協同”
當互聯網消弭地理邊界,“跨域”的內涵也在司法實踐中不斷拓展,從法院系統的內部協作邁向更廣闊的社會協同。
去年秋天,一場跨省知識產權糾紛在電商平臺悄然上演。福建省陶瓷藝術大師徐某的得意之作“福海升蓮”被潮州某貿易公司仿冒侵權,仿品以不到正品十分之一的價格在網上銷售。當事人隨即將對方訴至法院。

一起知識產權糾紛案,法官和調解員促成當事人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
德化法院通過泉州、景德鎮、潮州三地中院所構建的知識產權跨域司法保護協作平臺,快速啟動前端聯調防治、跨域訴訟聯動等工作機制,在3天內促成爭議雙方和解,達成供銷合作協議,變“侵權”為“授權”,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注重協同多方力量,福建法院將“跨域”的協同理念融入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

當事人在“法郵便民訴訟服務站”遞交立案材料
在基層一線,福建法院與郵政部門合作設立“法郵便民訴訟服務站”,將訴訟服務延伸到偏遠鄉鎮,方便群眾“家門口立案”;
在省際邊界,寧德、南平中院與麗水、溫州中院共同簽署《廊橋文化遺產閩浙地區協同發展司法協作框架意見》,構建跨域廊橋協同治理機制,形成廊橋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合力;

寧德市屏南縣人民法院干警在千乘橋上的開展調解工作
在服務兩岸融合發展方面,平潭法院與江蘇昆山法院立足“平潭離臺近、昆山臺企多”區位優勢,創新建立涉臺案件跨域“融合法庭”在線調解機制,通過“大陸調解員+臺胞調解員”協同模式,成功跨域調解450余起涉臺糾紛。
時光輾轉,“跨域”探索不斷拓展,但“協同”的內核與“為民”的初心一以貫之。

三明市大田縣人民法院依托“跨域法庭”機制化解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廈門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何麗新認為,跨域訴訟服務改變了傳統訴訟服務限定地域、限定對象的思維定式,對訴訟流程進行重構、再造,從根本上破解異地訴訟難、訴訟累的難題。這項改革能從一地走向全域,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
“未來,我們將全面依托已上線運行的全國法院‘一張網’,持續打造升級回應群眾所盼、滿足發展所需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廣泛、更全面、更普惠、更均等的司法服務。”福建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蘇依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