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謝謝你們了!本來以為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后,法院肯定會凍結公司賬戶,我們經營多年的企業就完了!真沒想到法官能信任我們,現在不僅還清了債,企業也活了!”
近日,通州法院執行局趙智一法官團隊通過“延緩執行”“放水養魚”等創新執行方式,不僅成功拯救了一家在生死邊緣徘徊的瀕危企業,還讓申請人高達700萬元的案款全額執行到位!
望:全面洞察案情,把脈企業現狀
“趙法官!趙法官!請您一定要救救我們,我們不想成為失信企業!”在通州法院第二審判區的談話大廳中,一對中年夫婦焦急地向趙智一訴說。趙智一一邊輕握婦人雙手緩解其緊張情緒;一邊詢問事情的來龍去脈。
在趙智一的耐心安撫下,這對中年夫婦情緒逐漸平穩,將案件情況慢慢道出:原來,這對夫婦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股東兼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有三起執行案件,均是無法如期履行合同義務,而需退還案款共計將近700萬元。
判決生效后,企業四處籌錢,一直積極主動還款,但無奈資金缺口過大,回籠資金需要花費較長時間。當前正值企業項目的關鍵時期以及銀行貸款的審批階段,若此時賬戶被凍結,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不僅貸款審批化為泡影,企業資金鏈斷裂徹底停擺,數十名員工更會面臨失業風險,而且申請人的案款金額也會因此無法得以全部償還。
聞:多方細致調查,評估履行能力
為準確判斷企業是否具備“起死回生”的可能,趙智一和法官助理范淘展開全方位調查。
首先,二人通過與被執行人溝通及查閱案件卷宗材料,發現涉及的三個案件均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因政策調整及銀行放款延遲等原因,導致被執行人陷入短期資金困境,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無法按時交付,申請人因而要求企業返還相應款項。
隨后,趙智一查詢企業資產、銀行賬戶、涉訴信息,發現該企業并無其他執行案件,企業注冊資金全部實繳,銀行賬戶也并無其他法院在先凍結。

最后,通過約談企業財務人員、項目負責人及貸款銀行負責人,趙智一詳細了解了企業的經營現狀與貸款進度,發現該企業確實正在申請一筆2000萬元的銀行貸款,審批已進入尾聲,且有其他相關重大項目已經進入驗收結算階段。
通過上述“組合拳”,趙智一對案涉企業有了一個大體的“診斷”——該企業“病”在流動資金短缺,但“體質”尚屬健康,仍具備合法資質、穩定客源和持續經營能力,并非“僵尸企業”,若此時強制采取“硬查封”,不僅700萬元的債務難以執行到位,更將斷送企業的生存希望,最終導致雙方當事人“兩敗俱傷”的局面。
問:充分征詢意見,探尋和解可能
在確定案涉企業的真實狀況后,基于“既要保障債權人權益,也要給企業留一條生路”這一理念,趙智一團隊積極與三名申請人溝通,明確其核心顧慮是擔心被執行人趁機轉移財產或無法順利辦理貸款。
之后,趙智一主動搭建溝通平臺,多次組織雙方談話,一方面向申請人說明企業實際情況與還款潛力,分析“竭澤而漁”(企業倒閉、案款難收)與“放水養魚”(企業存續、全額回款)的利弊;另一方面,督促企業提出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并提供有效擔保。經多輪協商,企業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個人全部財產為債務提供擔保,最終打消了申請人的顧慮,同意再給案涉企業最后一次機會。

切:對癥精準施治,開出雙贏“藥方”
雙方雖然初步達成和解,但如何在法院的監管下,平衡保障“企業正常經營”與解除“申請人后顧之憂”兩者價值的天平,需要司法智慧。趙智一法官團隊“對癥下藥”,開出了“活封活扣+放水養魚”的四招執行“藥方”:
第一招:“活封”賬戶穩根基,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提供個人財產擔保且申請人同意的前提下,延緩凍結企業基本賬戶,保障其正常經營和銀行貸款發放;
第二招:暫緩懲戒保信譽,在執行和解期間,不對案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確保其企業信譽不受影響;
第三招:動態監管防風險,被執行人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狀況,遞交財產清單,并保證在和解期間不進行任何財產處置;此外,法院隨時查詢企業資產狀況及貸款進度,確保所獲資金優先用于清償債務;
第四招:到期清償守底線,要求企業在銀行貸款到賬后,一次性清償全部案件的案款,否則將立即恢復強制執行措施,保障申請人權益不打折扣。
上述“藥方”告知雙方當事人后,獲得了一致好評。三名申請人當天即與案涉企業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并向法院遞交了延緩執行措施的申請書。最終,案涉企業按照和解協議,如期將700萬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三位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隨后,法院第一時間為案涉企業屏蔽被執行人失信信息,并出具了信用修復證明,協助企業步入經營正軌,實現“造血回春”。




